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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立佳关联交易解读:2026年预计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1300万元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6-04-29

  

保立佳关联交易解读:2026年预计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1300万元(图1)

  4月24日,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037,证券简称:保立佳)发布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显示,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将与关联方烟台富程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总金额不超过13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此交易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立佳此次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其交易对手方为烟台富程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告明确,双方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结算。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值得注意的是,关联董事杨文瑜先生和杨惠静女士在此次表决中进行了回避。该事项此前已经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 烟台富程新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原材料 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 1,300 0 0

  从表格数据可以看出,2026年公司预计向烟台富程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原材料的金额为13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该类关联交易在本年度尚未发生任何金额。与上年发生额相比,上年同期该类关联交易金额同样为0,这意味着本次预计的1300万元关联销售属于新增的关联交易类型。

  公告同时披露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2025年度,保立佳与烟台富程新材料有限公司、烟台多尔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采购商品、支付电费发生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4.28万元。其中,采购商品金额为4.01万元,支付电费金额为0.27万元。公司表示,前述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业务往来,相关交易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但公司已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公正原则,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烟台富程新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为烟台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原为保立佳的全资子公司。因股权转让事宜,自2025年5月1日起,烟台富程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再纳入保立佳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烟台富程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1. 公司名称:烟台富程新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烟台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5Y 3. 法定代表人:张志强 4. 成立时间:2007年08月09日 5. 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 6. 住址:烟台开发区资源再生加工示范区 7.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溶剂型丙烯酸树脂(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制造、加工:建筑涂料用粘合剂、涂料用助剂(不含化学危险品);塑料编织袋、捆扎绳、废塑料、废包装的再生利用(不含旧自行车的收购、拼装和置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901.98万元,净资产为5,109.28万元,营业收入为6,523.94万元,净利润为378.55万元。

  烟台富程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保立佳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烟台富程新材料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保立佳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向烟台富程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的商品主要为公司批量向外采购的原材料,不存在无法向对方履约的情形。同时,烟台富程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在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方式协商确定,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这一定价原则旨在确保交易价格的公允性,避免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立佳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业务往来,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合同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告强调,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关联双方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示同意。

  首先,从交易规模和性质来看,本次预计的1300万元关联交易属于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与2025年公司整体4.28万元的关联交易总额相比,本次预计金额有显著增长,但这主要是因为交易类型发生了变化,即从过往的采购商品和支付电费转变为销售原材料,且交易对手方虽为同一关联方(烟台富程),但其身份已从全资子公司转变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由于上年同期该类销售交易金额为0,因此无法直接计算同比增长率,但1300万元的预计金额绝对值相对公司整体经营规模而言,如公告所述,占同类业务比例较小。

  其次,在定价公允性方面,公司明确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这符合关联交易定价的基本原则。独立董事也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表示认可,认为其符合商业惯例。结合关联方烟台富程新材料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底的财务数据(总资产5901.98万元,净资产5109.28万元,营业收入6523.94万元,净利润378.55万元),显示其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这为交易的顺利进行和款项回收提供了一定保障。

  再次,从公司独立性角度考量,公司强调其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与关联方保持独立,该笔关联交易占同类业务比例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鉴于本次交易金额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权限,且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和关联董事回避制度,整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最后,需要关注的是,烟台富程作为公司原全资子公司,在2025年5月1日因股权转让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后,公司与其发生销售原材料的关联交易,这一业务往来的商业逻辑是否合理,以及未来该类交易的持续性和规模变化,将是投资者需要持续关注的点。虽然当前预计金额不大,但投资者应关注其实际发生情况是否与预计一致,以及定价公允性在实际操作中如何体现,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潜在风险。总体而言,在现有信息披露范围内,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定价机制和决策程序基本合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